根据 KVKK 的数据主体申请表

根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的数据主体申请表

个人数据所有者,即《个人数据保护法》第 6698 号(“LPPD 法”)中的相关人员(“申请人”),被授予根据 LPPD 法第 11 条对其个人数据处理提出某些请求的权利。根据《劳动人事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向我们作为数据控制者的公司提出的有关这些权利的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或通过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方式提交给我们。在此框架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们公司提出的申请可以通过打印此表格的方式提交给我们; • 由申请人亲自申请,• 通过公证人,• 使用申请人在电子签名法第5070号中定义的“安全电子签名”进行签名并将其发送到公司的注册电子邮件地址。 您向我们提出的申请,我们将根据请求的性质,在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答复,并遵循《个人数据保护法》第13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们的答复将根据相关《个人资料保护法》第13条的规定,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向您提供。

使用《个人资料保护法申请表》;

您可以亲自将其递送至地址 3634. Sokak, 01240 Adana, Türkiye,或通过公证人发送,

apprevtest1@shopify.com 您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以下地址,

您可以通过安全电子或移动签名、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或在我们的系统中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将其发送到 n/a 地址。

纳米蜡烛03

个人资料保护法相关人员申请表

一般解释

《个人数据保护法》第 6698 号(“该法”)第 11 条赋予个人数据被处理的相关人员(“申请人”)关于其个人数据处理的某些权利。法律第 13/1 条。按照本条规定;有关这些权利的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或通过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方式提交给数据控制者 Nanocandles03(“公司”)。在此背景下,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的申请可以通过打印此表格进行;

  • 您可以亲自将其递送至地址 3634. Sokak, 01240 Adana, Türkiye,或通过公证人发送,
  • apprevtest1@shopify.com 您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以下地址,
  • 您可以通过安全电子或移动签名、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或在我们的系统中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将其发送到 n/a 地址。

申请人信息






机构关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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